掛科申訴
發布時間:2023-02-03 17:02
論文掛科后,學校一般有補考或者是重修的政策,同學們可以好好復習準備下次考試。如果你是被冤枉那個的或者你認為自己遭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那么可以選擇進行學術申訴。
1.不可以用什么理由申訴
如果雷丁大學的學生認為他/她在某一單元的評估不正確,那么可以要求對評估進行復核,但需要注意的是復核的理由必須與主考官的學術判斷無關。
2.怎么申訴
學生希望對可能存在的與模塊分數(或同等分數)有關的評分違規行為提出復核請求,首先應向負責該模塊考試的學院院長提出請求,其次應向負責該模塊考試的學院院長提出請求。
校長將確定申請的理由是否可以接受(即是否與主考官的學術判斷有關):如果理由可以接受,將根據案情進行審議;如果理由不可以接受,將向學生提供相應的建議。如果中心的教學主任認定某項資格證書發生了違規行為,他/她應要求對該資格證書進行適當的修改(根據情況尋求相關教學院長(代表大學升學委員會或大學榮譽委員會)和外部考官的批準)。
3.對結果不滿意怎么辦
如果學生對教學主任的答復不滿意,可以向相關的教學院長提出請求,由院長決定是否可以接受有關理由:如果可以接受,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議;如果不能接受,應向學生提出相應的建議。在考慮此事的是非曲直時,教學院長應調查被指控的違規行為,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與資格證書有關的違規行為已經發生,應確保對資格證書進行相應的修正(必要時尋求外部考官的批準)。
4.掛科與學校行為有關怎么辦
在某些情況下,被指控的過失可能與大學升學委員會或大學榮譽委員會的行為有關。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有權將此事提交給校長(教學),校長將對此事進行調查,如果有明確證據表明發生了與學歷有關的不當行為,應確保對學歷進行修改(在適當情況下尋求外部考官的批準)。
應該注意的是,教務處考試結果常設委員會負責處理對課程中的期中或期末考試結果的審查請求。如果學生認為分數影響了課程的某一部分或期末考試的結果,他們應將此事提交給教務處考試結果常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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