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科申訴
發布時間:2023-04-14 09:56
當學生否認對違反大學政策的行為負責時,他們的案件將在大學聽證會上進行審理。大學聽證會的目的是為提供一個途徑來解決對學生不當行為的指控。在聽證會上,委員會的成員考慮有關該事件的證據和證詞,并就被指控學生是否違反大學政策做出知情決定。董事會成員和會議主持人詢問證人、被指控的學生,以確定相關事實。為了幫助留學生們更好地了解聽證會的程序,小編總結了國外大學聽證會基本程序指南。
1.學生什么時候接到聽證會通知?
被指控的學生會在聽證會前至少10作日收到聽證會日期的通知。此通知包括指控、主持官員和聽證委員會成員的姓名、聽證會的時間、日期和地點、證人姓名以及受過大學培訓的校園顧問名單。指示每一方在聽證會前至少5個工作日向學生行為辦公室提供額外的證人信息和他們提交的任何支持文件。當事人可以根據要求查閱案件檔案。
2.聽證會延期請求
任何一方均可出于正當理由提出延期請求。除非有記錄、可核實的緊急情況,否則在聽證會前五 (5) 個工作日內收到的延期請求將不予考慮。主持官員決定是否批準請求,他們的決定是最終決定。支持人員或特定校園顧問的可用性不足以成為推遲的理由。如果聽證會必須推遲或延期并在另一天繼續進行,則會議主持人將決定何時重新召開聽證會。聽證會可以在沒有提前 10 天通知的情況下重新召開。
3.學生可以得到誰的幫助?
被指控的學生都可以在聽證會上得到校園顧問和支持人員的協助。校園顧問和支持人員不得與聽證委員會或主持官員交談或直接參與該過程。不允許直接代表,除非根據記錄的殘疾需要幫助或需要翻譯。
4.學生發言注意事項
被指控的學生進行敘述(如果他們選擇發言)。學生沒有義務發言,聽證委員會不能從學生不發言的決定中得出任何負面結論。但是,如果學生決定發言,他們必須說實話。根據大學學生行為準則,任何在大學聽證會期間提供虛假信息的學生都將受到額外指控。
5.證人無法出席聽證會怎么辦?
如果證人不能出席聽證會,他們可以由主持人決定通過電話或視頻會議參加。證人也可以提供書面陳述。該聲明必須由行為官員、學生主任或公證人簽署并見證。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或未得到適當見證的陳述可由主持官員酌情排除。證人陳述只能用于補充或解釋其他信息;單靠書面陳述不足以支持調查結果。
6.聽證會處理結果
如果學校發現學生沒有責任,則聽證會結束。否則,學校會對學生進行制裁。被指控的學生可以出示品格證人或陳述。負責調查的行為官會提出制裁建議,并向董事會提供被指控學生過去的紀律處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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