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科申訴
發布時間:2023-05-29 10:52
同學們在考試掛科后第一時間會思考使用什么解決辦法呢?是補考、重修亦或是學術申訴?香港城市大學的小伙伴們可沒有這么多的補救措施,因為香港城市大學沒有補考制度,學生們一旦掛科只能重修或者進行申訴。
香港城市大學規定:學生在掛科后必須重修該課程以取得相應的學分。不及格的課程學生只能重修兩次,否則學生可能被學校開除。另外,重修過程的所有成績將會出現在學生的成績單上,學生最后嘗試的課程課程將會被計入GPA計算中。
1.非正式申訴
如果你認為在記錄或計算分數或結果時存在管理錯誤,或其他影響課程成績的情況,你應該在成績公布后的 5 個工作日內聯系課程負責人以解決問題。課程負責人將在成績公布后的 13 個工作日內通知你最終結果。
2.正式申訴
如果你覺得你存在以下情況,那么你可以向學校申請學術申訴:
(a)評估過程中存在程序上的違規行為,例如評估未按照學術規定或課程規定的安排進行。
(b)存在影響你表現的情有可原的情況,例如疾病、住院、事故、喪親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嚴重個人或情緒情況,你出于正當理由無法在評估前提出。
如果發生以上情況,那么你需要在成績公布后的 22 個工作日內,將你的申請以書面形式提交給開設該課程的學院/學院院長。在你的申請信中,你必須明確提出復核要求的理由,對相關事實的描述以及支持證據。學院/學院院長將在成績公布后的 54 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通知你審核申請的結果。如果你覺得在申訴過程中存在違規性的行為,那么你可以在收到申訴決定后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向副教務長發送電子郵件來表達你的想法,副教務長會在收到請求后的27個工作日內通知你最終的調查決定。
以上就是關于香港城市大學考試掛了怎么辦啊的內容。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或者有更多關于學業輔導方面需求的話,可以添加微信號:hmkt131聯系留學生輔導網的Joyce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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